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 大对外开放加快招商引资的若干意见》(皖发〔2002〕1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商引资是加快实现“三最”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1、充分认识新世纪新阶段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级党委 、政府要充分认 识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 各地抢抓重要战略机遇期,竞相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新动向,充分认识我市经 济主体积累有限、政府财力有限,对借助外力、加快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招 商引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开放引资作为全局性、牵动性的工作来抓,强力攻坚,务 求突破,在日趋激烈的区域竞争中谋得新优势、赢得新挑战。
2、明确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坚决破除一切妨碍扩大开 放的观念、体制和做法,牢固树立招商引资、借力发展的理念,以更加主动的工作、更加有 力的措施,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寻求更多的合作伙伴,创造更多的经济增 长点,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确保“十五”期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亿美元、引进市 外资金实际到位超过50亿元。
二、落实和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体系
3、引导外来投资投向重点产业和领域。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外, 所有产业和领域 都向外来投资者开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皖发〔2002〕14号文件等已出台 的各 项优惠政策。同时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政策体系,实行“出台、落实优惠政策听证制度” 。要注意把优惠政策与产业政策更好地结合起来。以“三最”目标为统揽,按照新型工业化 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我市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导向,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鼓励外来投 资者到我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产业、生态产业和现代农业,从事园区(新区)开发、旧 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我市企业改制和并购重组。大力支持外来投资者到我市创办现 代物流、新型商业、采购中心、外贸公司、会展场馆、传媒产业、公用(益)事业、研发基地 、大学分校、金融分支等现代服务业。积极争取和吸引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上市公司、 驰名品牌生产性企业、金融组织、投资机构、商会、财团、重点高校以及外国政府、国际组 织,采取各种形式到我市投资兴业。 4、降低投资者用地成本。外来投资用地,除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以招 标拍卖挂牌方 式供地外,其它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供用地,包括行政划拨或参照实行行政划拨 、协议出让、租赁、作价入股、依法流转等。需要收取的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指占补 不能平衡时)、土地权属用途变更费、测量评估费等费用,按规定标准下限收取。皖发〔2 00 2〕14号文件规定留给地方的土地税费收益,实行市县(区)两级分成,全部用于建立保障 、 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各种专项资金。土地出让金或租金优惠(包括无偿使用、先缴后返、先 用后缴、分期缴付),视投资产业(领域)、区域(地段)、规模、产出、资金到位额、科 技含量等情况,予以差别执行,特殊项目可以项目带政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和区县分别设立外来投资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对外 来投资企业银 行贷款贴息、奖励和必要的扶持。对外来投资企业必须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下限 执行。对投资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由同级财政根据不同行业,分别给 予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营业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 不同比例、不同年限的完税奖励,并可给予一定的贴息补助或资金扶持,积极探索财政资金 与政策性、商业性信贷资金以及民间资本联合投入方式,对投资数额大、建设和回收周期长 的项目,还可在一定时限内,给予一定比例和形式的综合补偿。对外来投资企业利用所得税 后利润或红利再投入该企业或创办新企业的,在五年内按投资部分对地方实际贡献给予奖励 扶持。投资在园区的,上述奖励、扶持的比例可进一步提高,年限进一步放宽,行政事业性 收费也可进一步减免。
6、满足外来投资者人才智力需求。设立功能全面的市级人才发展资金,落实 营造皖南人才 高地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本地现有人才的作用,高度重视引进市外、境外智力资源。 积极鼓励和支持外来投资者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发人力资源。允许其委托市和区县人才服 务中心、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分别提供人事代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引进人才在执业资 格证核发和职称、技术等级评定上享有本市人员同等待遇,并优先推荐参加各级优秀专家和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评选。市内各地的外来投资者,都可将其引进的人才落户市中心城区。 转变引进人才工作观念,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推进人才柔性流动。积极争取为有条件的外 来投资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科技创新中心。
7、提高外来投资者政治待遇。邀请外来投资者列席经济类重要会议,鼓励其 参加我市各项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其它社会活动,支持其选派代表参加市和区县有关参政议政活动,以及 本市各类先进、模范的推荐、评选和奖励。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推荐外来投资者作为人大 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人选。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外来投资者,颁发“荣 誉市民”证书。对连续两年纳税额在全市前十名的,由市政府授予明星外来投资企业称号并予奖励。
三、全面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8、积极创建诚信机关和服务型政府。各级政府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部门, 要提高依法行政 和管理服务水平,尽快完成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型,全力实施“政府提速”工程,建立符合国 际惯例的经济管理体制。在行政审批上,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减少企业设立限制。按照“先停后清,先清后理” 的 原则,继续大力精简审批项目和环节,对必须保留的,做到规范、高效、便捷,改串联式审 批为并联式审批。要积极试行企业登记前置性审批告知承诺制(即“先照后证”制),逐步 推进企业设立由审批制向登记制的过渡。建立项目否决请示制度,确需否决时,有关部门应 报请所在区县或市人民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批准。切实办好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屯溪区可和 市级联办),所有项目原则上一律进中心办理,限时办结、逾期默认,超过本级审批权限的 实行申办责任制,创造条件开展全程代办代理服务。特殊项目经批准可边报批、边供地。加 快“数字黄山”建设,推进电子政务。要尽快将可以下放的涉及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方面的 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行政管理职能下放区县和主要园区。在检查评比上,要从严控制数量、彻底改进方式。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一定期限的免检, 必 须检查的尽可能采取联合年检、综合执法的办法,严禁随意检查、多头检查。坚决杜绝滥用 职权、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 的合并,该调标的调标。
9、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条件。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快中小企业服务 体系建设,大 力培育各类行业协会,健全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完善 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各类有形要素市场,保证交易行为公开、公平、公正,降低要素、公共 产品价格和投资经营成本。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快创建金融安全区。强化 政银企沟通,逐步建立贷款激励机制,全力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创造条件筹建地方商业银行 ,提高金融业对外来投资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撑能力。鼓励合理用水用电,积极为用电 大户争取直供电,免收水、电增容费和其它类似费用。公平对待外来务工人员,方便外来投 资者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解决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鼓励外来 投资者发展外向型经济,有关部门要确保免、抵、退税政策及时兑现,提供周到、快捷的通 关、外事服务。引导外来企业自主和引进相结合,采用高新、适用技术和先进管理模式,创 立知名品牌。切实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各级法院设立外 来投资企业权益保障合议庭,严厉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及时解决征地、 拆迁、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外来企业出现一般违规行为的,应先教育、后警告、再处罚。
10、营造安居置业的生活环境。建立外来客商生活园区,配套建立生活服务中 心,鼓励他们 集中在园区买房、建房。推动组建外来投资者协会,创造一个交流信息、反映意见、联系业 务、增进感情的平台。优化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充分满足外来投资者子女教育需求,享受 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并享有自主择校的权利。为外来投资者在医疗保健服务和交通工具落户、 转籍、换证等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
四、努力开创政府主导有力、市场主体有为的招商引资新局面
11、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 导,各地、各有关部 门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头抓、各负其责。市和区县要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商信息的收集、招商项目的洽谈、招商政策的协调、招商活动 的组织和招商进展的通报。要建立招商引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 突出问题,促进重大项目的跟踪落实。建立领导定点包片制,每个领导对内负责一些部门和 地方、对外负责某个区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同时建立领导与外来投资者和投资项目联系制度 。
12、强化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管理。在各级机关推行“一岗双责”制度, 将招商引资任务量 化分解到各地、各部门直至个人,作为评先评优、进位晋职的重要依据,纳入对单位、个人 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建立招商引资风险金制度,按完成情况同比例返还。建立招商 引资奖励制度,对完成任务的,与年终奖挂钩,给予目标管理奖,同时按引资实际到位金额 的一定比例给予引资奖。建立招商引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的组织措施和经济处罚。可 以实行部门与基层结对单位招商引资捆绑式目标管理制度,鼓励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完成共同 任务。办好外来投资者投诉受理中心,建立与外来投资者定期恳谈会制度和对外来投资管理服务 部 门的评议制度。积极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与外来投资企业的联系。进一步细化国家 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服务投资者的行为规范、损害经济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 行到位,公开处理结果。
13、培育强有力的招商引资主体。要抓住机遇,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办 好各类经济园区。 黄山旅游度假区要按照“一区多园”模式,设立旅游商品工业园、旅游商品物流园区,黄山 旅游休闲中心也可挂度假区(西区)牌子;在拟建的岩寺-休宁公路两侧区域,创办黄山经 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市与区县共建共享,园区办厂、原地计税;各地的专业、特色园区,经 报批获准可作为市开发区的分园。要广泛宣传发动,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招 商主体”的浓厚氛围。扎扎实实开展对外开放年等活动,造出声势,求得实效。制定对社会 各界人士招商引资引荐的奖励办法,激励全民招商。鼓励企业及其它各类经济组织,加大资 源整合和资本运作力度,做大做强,提高招商引资能力和直接融资水平。
14、做到有专人、有项目、有办法招商。对从事招商的人员,进行外经外 贸、投资服务、社 交礼仪、项目跟进等方面的专业实务培训,或选送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造就一支训练有素 、引资有招的骨干专业队伍。要加强项目预研,做实前期工作,抓好项目包装。各级都要建 立高质量的、具有吸引力的项目库,动态更新,定期发布。要创新招商方式,做到传统招商 与现代招商相结合,主动出击与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相结合,小型分散与集中定向招商相结 合。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个大产业来抓,组建招商代理公司,发展中介招商。要目标明确、 重点突出,选准重点地区、重点客商、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驻点”招商、“盯人”引资 。印制我市招商政策和项目资料,免费向游客提供,促进旅游接待与招商引资的有机结合。 突出招商主题,办好黄山国际旅游节等活动,积极争取全省、全国乃至国际性的重要经贸会展在我市举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实施细则,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