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安徽省经济运行情况
发布人:省统计局新闻发言人 肖志颖
(2020年4月21日)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安徽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大“六稳”工作力度,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基本民生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安徽省生产总值7821.3亿元,同比下降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6.8亿元,下降4.7%;第二产业增加值2968.1亿元,下降10%;第三产业增加值4436.4亿元,下降3.7%。
1.农业生产基本平稳,粮食生产形势较好。冬小麦整体长势好于上年和常年。截至4月9日,小麦一、二类苗占比达91.6%,比上年同期增加4.9个百分点,比常年同期增加7.1个百分点。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分别增长3.5%和3.6%。3月末生猪存栏下降7.9%、降幅比上年末收窄11.6个百分点,其中能繁母猪存栏增长3.1%。一季度肉类产量70.5万吨、下降18.2%,禽蛋产量34.4万吨、增长9.8%,牛奶产量7.4万吨、增长9.6%。
2.工业生产下降,民生物资和基础工业品生产保持增长。一季度,安徽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5.3%,降幅比全国低3.1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下降2.4%,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5%,股份制企业下降5.5%。分行业看,40个大类行业增加值中有11个保持增长,其中烟草、钢铁、电子信息业分别增长18.1%、9.1%和7.6%,与居民生活保障、疫情防控保障相关的方便食品制造、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等行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6%、33.8%和45.5%。从产品产量看,智能手表、智能手环分别增长1.1倍和44.2%,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增长65.1%;基础原材料生产平稳,生铁、粗钢、平板玻璃、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分别增长13.7%、17.4%、30.9%和1.3%。
3.固定资产投资下降,社会领域投资较快增长。一季度,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11.1%,降幅比全国低5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20%,第二产业投资下降17.6%,第三产业投资下降7.6%。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下降7.6%,制造业投资下降19.4%,民间投资下降13.6%,高技术产业投资下降5.4%。社会领域投资继续加强,其中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增长29%,教育投资增长16%。
一季度,房地产开发投资1216.5亿元,下降7.6%。商品房销售面积1355.8万平方米,下降29.4%;销售额962.3亿元,下降29.2%。3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2005万平方米,增长26.6%。
4.市场销售减少,生活必需品和网上零售较快增长。一季度,安徽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01.7亿元,同比下降11.9%,降幅比全国低7.1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109.4亿元,下降14.3%。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208.8亿元,下降12.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93亿元,下降10.4%。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3593.3亿元,下降8%;餐饮收入308.4亿元,下降41.2%。限额以上商贸单位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9.7%,汽车类下降24.1%,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18.3%。网上零售快速增长。一季度,限上网上商品零售额141.4亿元,增长33.5%,占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由上年同期的7.7%提高到12.6%。
5.进出口放缓,利用外资增加。一季度,安徽省进出口总额154.8亿美元,同比下降4.2%,降幅比全国低4.2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1亿美元,下降8.1%;进口73.8亿美元,增长0.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4.9亿美元,增长2.4%。
6.财政收入减少,民生保障继续加强。一季度,安徽省财政收入1406亿元,同比下降13%。财政支出1835.6亿元,下降13.9%,其中卫生健康、农林水、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商业服务业等民生支出占比由上年同期的21.5%提高到26.9%。
7.金融机构新增存贷款同比增加,贷款结构趋于优化。3月末,安徽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8166.3亿元、增长8.1%,余额比年初增加3788.5亿元、同比多增672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47512.9亿元、增长15.2%,余额比年初增加3223.6亿元、同比多增966.5亿元。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增长15%、同比加快3.7个百分点,余额比年初增加2257.3亿元、同比多增802.9亿元;工业贷款余额增长9%、同比加快5.3个百分点,余额比年初增加481.4亿元、同比多增341.4亿元。
8.政策效应逐步显现,3月份主要指标明显回升。安徽省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出台加快推进安徽省企业复工复产意见等,取得积极成效。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1-2月下降12.1%转为增长6.2%、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由下降21.2%转为增长0.2%、进出口总额由下降7.9%转为增长2.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由下降5.2%转为增长15.6%,固定资产投资累计降幅比1-2月收窄13.8个百分点,其中基础设施投资降幅收窄12.4个百分点。
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逐月回落,工业生产者价格低位运行。一季度,安徽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9%,其中1月、2月、3月分别上涨5.7%、5%和4%。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14.8%,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4.1%,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1.6%,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3%,衣着价格上涨0.4%,居住价格上涨0.3%,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2%,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2%。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1.3%,鲜菜价格上涨4.9%,猪肉价格上涨1.2倍。
一季度,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0.2%,其中3月份下降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0.9%,其中3月份下降1.9%。
10.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名义收入增加实际收入减少。一季度,安徽省城镇新增就业17.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8.2%;失业人员再就业1.9万人;困难人员再就业0.6万人。安徽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25元,同比名义增长1.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2.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49元,增长1.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56元,增长2.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2.6%。
总的来看,随着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快推进,3月份主要经济指标明显回升,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成绩来之不易。但也要看到,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安徽省经济发展面临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动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力做好“六保”,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季度地区生产总值与年度地区生产总值在基本概念、口径范围上一致,但核算的资料来源和核算方法有所不同。受基础资料的限制,季度地区生产总值主要采用相关指标推算。
(3)三次产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其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2020年各季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7)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通过该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城乡居民实际生活费支出的影响程度。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全部工业产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的相对数。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是反映作为中间投入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的相对数。
(9)进出口数据来源于合肥海关;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数据来源于省商务厅;财政收入和支出数据来源于省财政厅;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城镇新增就业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0)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