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精密:在安徽舒城投资建设胜利产业园
委托代理人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3,551,6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00,410,000股的78.3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郁振华律师、曹瑜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在安徽舒城投资建设胜利产业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3,551,68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胜利精密(002426)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