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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级以上开发区“年度大考”拟放榜
2024
05/12
15:12

2023年度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拟通报对象5月6日起开始公示。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为突出高质量发展的导向,进一步激励同类开发区争先进位,今年我省对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实施统一考核、分类通报,并对主要经济总量和效益指标达不到区域平均水平的开发区不予通报。

拟通报的开发区名单中,国家级开发区包括: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包括: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安徽肥东经济开发区、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安徽合肥包河经济开发区、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安徽蚌埠经济开发区、安徽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安徽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安徽蒙城经济开发区、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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