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秘〔2013〕19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扩区的批复
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恳请批准广德经济开发区扩区的请示》(广政〔2012〕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以“一区两园”方式扩区,即广德经济开发区主区(位于广德县城东侧)、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位于广德县誓节镇境内)、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位于广德县邱村镇境内),总体规划面积由原3.6平方公里扩大至21.3平方公里(至2020年),其中:开发区主区由原3.6平方公里扩大至19.8平方公里,另2.7平方公里为控制区域;西区0.6平方公里;北区0.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由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核定,另行报批。
二、广德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做好与广德县、誓节镇、邱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同时,要科学编制控制性详规,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广德经济开发区要按照产城一体、城乡统筹、节约用地、优化生态、以人为本、宜居宜业的要求,建设成为产业特色鲜明、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开发开放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以及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新城区。园区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
四、广德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广德经济开发区扩区工作的领导,依法做好土地征收征用、农民搬迁补偿等工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开发区扩区工作顺利推进。
五、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提质提效有关要求,加强指导和服务,促进广德经济开发区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