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生办了解到,为有效推动建设类民生工程工作,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日前,六安市印发通知,为全市民生工程建设类项目的高效有序推进建立了规矩,奠定了基础。
《通知》指出,建设类项目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重、要求严,群众关注度高,全面落实好项目建设任务具有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究谋划、及早组织实施、规范抓好落实,确保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早日投入使用,充分发挥效益。《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以“三注重”为切入点提高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计划申报的科学性、合理性。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论证,把当前广大群众最关注、最迫切解决的民生项目作为申报重点。同时,要对项目建设和后期运行的资金需求进行认真测算,在财力承受的范围内合理申报项目计划和建设规模。各县区要统筹考虑、整合实施同类项目或关联项目,注重项目实施的整体性。
六安市为建设类民生工程“立规” 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对于属市、县级审批或转批的项目,各县区各部门第一时间审批、第一时间下达;审批机关承担起审核把关的责任,明确建设类民生工程项目审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民生工程年终综合考核范围;对于属省级审批的项目,市直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与上级搞好对接。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提前落实好“三项基础”,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在申报建设项目的同时要落实好土地并纳入整体规划,除非常特殊情况外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对于已申报待批的项目及时掌握审批进度,做好勘察、设计、报建等工作,对于上级原则上已批准但尚未下达的项目,可提前开展招标、政府采购等工作。落实好项目资金基础保障。市县财政部门把民生工程建设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适时根据批准的项目投资计划及时调整。对于上级已明确安排但未下达的资金,同级财政可根据需要先行垫付。
各县区要把抓好项目进度和质量作为工作重点,确保项目早完成、早投入使用。项目牵头部门与所在乡镇(街道)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级民生办搞好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倒排进度计划全面掌握进度,及时发现问题,适时开展调度。继续落实建设类民生工程“十制”管理办法,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的每个环节,做到把关严格、程序到位、手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