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加快我省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推荐2015年安徽省文化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和互联网文化产业年度人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我省范围内,基于互联网文化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的项目,项目主体系在安徽省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产及运营状况良好且知识产权无争议。
我省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领先型、创新型企业家或企业核心成员。
(二)条件
1.示范项目
(1)项目基于互联网经营文化产品、平台、渠道、孵化等;
(2)在同领域内的文化信息产品设计应用、服务模式、商业运营模式或管理机制具有创新、引领、示范性;
(3)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或市场前景可观;
(4)对当地文化产业发展带动明显。
2.年度人物
(1)拉动文化产业发展、挖掘技术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出色成绩,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士;
(2)被推荐人为创业团队创始人或核心成员,在其带领下,企业营收、流量等指标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3)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行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
(4)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富有激情,敢于创新。
二、推荐程序
由各市委宣传部和省直宣口有关单位负责推荐,并指导被推荐项目单位(含年度人物)登录安徽文惠网,进入“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ahwenhui.com/)进行网上填报;推荐单位负责对自己推荐对象网上填报材料的审核,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送至安徽文化产业电子商务联盟秘书处(合肥市潜山路1469号安徽新媒体集团,邮编230001,联系人:阮晓昕,电话:0551-65179957,18655950269)。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示范项目
1、填写《2015年安徽省文化信息消费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社会效益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如文件、证书等复印件)。
4、推荐单位推荐理由和评价材料。
(二)年度人物
1、填写《2015年安徽省互联网文化产业年度人物申报表》。
2、曾获荣誉证书复印件、个人免冠照。
3、推荐单位推荐理由和评价材料。
四、认定工作及有关要求
本次认定工作由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发展处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安徽文化产业电子商务联盟共同组织实施,结果经公示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本项工作在我省尚是首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请各市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和申报材料的填报工作,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