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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为职工建年金
2016
02/25
15:34

日前,我省发布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社会保险全面覆盖,并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及补充医疗保险。在保障职工休假方面,企业要加班必须与工会和职工协商。

意见要求,要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收入。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社会保险全面覆盖。鼓励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及补充医疗保险,提高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同时,用3年时间普遍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支持工会、商(协)会、工业园区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其调处劳动争议的独特优势。督促企业依法安排工作时间,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并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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