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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合肥暂停审批巢湖一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
2017
11/30
22:42

近日,合肥市环保、国土、园林、交通等部门纷纷在网站上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进行公示。记者从合肥市环保局了解到,合肥市已经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下达环境问题目标整改责任书,确保合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责任书明确,2017年底须完成整改的41个问题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28个问题必须于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销号,各相关单位应对照各自整改任务书,将所涉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在本单位网站公示。14个问题要加快进度,倒排时间,应于12月22日前完成整改网上公示和销号。同时,2018年须完成的13个问题应按照既定要求,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公示显示,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按照《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已暂停审批巢湖一级保护区内所有建设项目。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则表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编号25号、30号涉及园林部门整改任务已经完成,申请销号。涉及这两个问题,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编制实施《环巢湖湿地公园群总体规划》,完善湿地保护体系。

《环巢湖湿地公园群总体规划》在今年7月2日通过了专家评审,9月15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目前,文本中规划的湿地公园群已成功申报试点建设的有2个国家级(巢湖半岛、肥西三河),3个省级(合肥滨湖、巢湖槐林、巢湖柘皋河);正在开展申报工作的有庐江马尾河湿地公园。通过编制实施规划,已初步建立由国家重要湿地、各级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组成的湿地保护体系。后续将继续推进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不断完善巢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充分发挥湿地系统的生态功能。

近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也对编号51号“南淝河过往船只污水直排”问题网上进行销号公示。

就“南淝河过往船只污水直排”问题,交通部门立即对南淝河上过往船只进行全面排查,对未安装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船只立即责令停运、进行整改。同时加大对南淝河上过往船只的日常检查,禁止污水、生活垃圾直排南淝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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