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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示4家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2018
09/27
08:28

安徽省商务厅日前会同安徽省国税局、合肥海关、安徽省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进行评估,拟认定4家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为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并进行公示。4家园区分别是:合肥出口加工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合肥市)、安徽蚌山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蚌埠市)、安徽浙阿跨境电商产业园(马鞍山市)、芜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芜湖市)。

根据此前发布的《安徽省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直接用于跨境电商企业的办公面积应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具备跨境电子商务的仓储、物流配送、产品展示等服务功能。同时集聚效果明显,园区入驻企业达30家以上,其中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企业15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3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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