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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2022
04/13
16:07

根据《芜湖市促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政策规定》、《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等文件精神,结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

1.设立“工业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总量控制。

2.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经开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申请兑现的企业必须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3.对新引进重大工业项目,按照《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经开区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执行。

二、扶持政策

1.对达到百亿元或列入百亿元目标计划企业的政策。

(1)实施一企一策、靶向发力、精准支持,为每户骨干企业制定专项扶持政策,采取“一事一议”,连续五年给予政策支持。

(2)对国家、省、市、经开区各项扶持政策给予顶格支持。

(3)项目用地优先保障,项目投资、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一事一议”奖励支持。

(4)对产值达到百亿元或列入百亿元目标计划企业,以其前三年地方经济贡献平均数为基数,根据企业对其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增量部分给予奖励。

(5)对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年度个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奖励。

(6)对存量土地支持其与新项目用地整合,对其不再利用存量土地按照征迁政策给予征迁安排。

(7)组织工作专班,为其提供全方位支撑和服务。

2.对达到 50 亿元或列入 50 亿元目标计划企业的政策。

(1)支持享受国家、省、市、经开区各项扶持政策。

(2)项目用地优先保障,项目投资、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一事一议”支持。

(3)对产值达到 50 亿元或列入 50 亿元目标计划企业,以其前三年地方经济贡献平均数为基数,根据企业对其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增量部分给予奖励。

(4)对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年度个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奖励。

(5)组织工作专班,为其提供全方位支撑和服务。

3.对达到 20 亿元或列入 20 亿元目标计划企业的政策。

(1)支持享受国家、省、市、经开区各项扶持政策。

(2)对产值达到 20 亿元且增幅超过经开区平均水平 3个百分点的工业企业或列入 20 亿元目标计划企业,以当年地方经济贡献为基数,根据企业对其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增量部分给予奖励。

(3)对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年度个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奖励。

(4)组织工作专班,为其提供全方位支撑和服务。

4.对达到 10 亿元或列入 10 亿元目标计划企业的政策。

(1)支持享受国家、省、市、经开区各项扶持政策。

(2)对产值达到 10 亿元且增幅超过经开区平均水平 5个百分点的工业企业或列入 10 亿元目标计划企业,以当年地方经济贡献为基数,根据企业对其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增量部分给予奖励。

(3)对副总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年度个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奖励。

(4)组织工作专班,为其提供全方位支撑和服务。

5.鼓励企业上市

(1)给予拟上市企业优先安排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支持。

(2)强化对拟上市企业培育,对上市挂牌企业奖励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企业上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执行。

(3)对拟上市企业以当年地方经济贡献为基数,根据企业对其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增量部分给予奖励。

6.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支持孵化器企业发展。对孵化器内年纳税额超过 20万元的毕业企业,在经开区内租赁或购买厂房扩大再生产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2)科技成果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企业,按每件科技成果最高 3000 元的标准奖励,单个法人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 5 万元。对上年度纳税额超过 30 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其前三年地方经济贡献平均数为基数,根据企业对其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增量部分给予奖励。

(3)创新创业大赛奖励。当年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经开区企业或者当年带获奖项目(两年内)来经开区创办企业的,经认定为属于“3+5”产业,创新意识突出、创业效应良好的优秀项目,按照获奖级别,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4)上台阶奖励。对当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5)经营贡献奖。对政策优惠期已过或从未享受过优惠政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产值增幅超过当年经开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以其前三年地方经济贡献平均数为基数,根据企业对其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增量部分给予奖励。

7.支持产业促进和产业支撑平台建设

(1)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根据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通过政府建设、企业建设以及与大院大所合作共建等方式,打造若干集技术研发、孵化服务、人才培养为一体的重大公共研发平台,支持“3+5”产业企业申报争取国家、省、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

(2)支持“3+5”产业服务平台建设。组建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3+5”产业投资建设发展的支撑平台和管理主体,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产业投资、集群建设、运营管理体制。按照双向约束原则,对在“3+5”产业领域组建产业联盟、智能制造中心、协会等产业服务平台,每年给予不超过100 万元的补助,主要承担“3+5”产业的全产业链规划布局、产业招商,以及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和管理工作。

(3)支持产业融资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争取国家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等各类产业投资基金,鼓励自主成立或与知名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经开区建投公司参股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招商引资项目、高成长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单个企业累计投资额原则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 30%且不做第一大股东。参股投资不以盈利最大化为目的,除投资企业上市外,投资形成的股权一般应在 5 年内退出。投资决策程序、投后管理和投资项目的退出按照《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投后管理规程》执行。

(4)完善企业担保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争取省信用担保公司、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各类产业融资担保。芜湖银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照目前芜湖市融资性担保政策开展政银担业务以外,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银行+征信机构+担保机构”等企业融资模式,加大对招商引资企业、高成长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融资担保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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